经济犯罪 刑事案例 职务犯罪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律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及批准逮捕的证据参考

时间:2023-03-16 15:01阅读: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及批准逮捕的证据参考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的影响力进行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及批准逮捕的证据参考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及批准逮捕的证据参考(图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的影响力进行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

三、批准逮捕的证据要求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事实

1、有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发生。基本证据包括:监察委出具的案发经过、立案决定书、线索来源证明等;

2、涉案财物的特征、来源。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关于财物特征的供述;行贿人的陈述及知情证人的证言;购物发票、记账凭证、划款凭证;扣押清单、扣押财物照片、和辨认笔录;物品价格鉴定书、外汇牌价鉴定意见等;

3、涉案财物的去向。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关于财物处置的供述,知情证人的证言,现场搜查记录,查封、冻结款物、扣押物品清单,扣押财物照片及辨认笔录等;

4、利用影响力,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基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如果行为不能反映出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或者虽然利用了国家工作人的影响力,但是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那么就不构成该罪。根据《关于各地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的供述;

5、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应当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的材料,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二)有证据证明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1、犯罪嫌疑人索取或收受行贿方财物且数额达到起刑点。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数额为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为数额较大;或者犯罪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但是有《解释》第1条第二款第2至6项规定的情形,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基本证据包括:行贿人关于索取或收受财物过程的陈述;证人证言;证明索取或者收受过程的录音录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邮件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2、与犯罪嫌疑人有密切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就无法满足主体资格。基本证据包括:

(1)利用职权或便利地位:行贿人供述、国家工作人员证言、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原始职责分工文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书证;单位出具的职务证明材料。

(2)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行贿人陈述、国家工作人员证言、利用职务便利国家工作人员供述、利用影响力及利用国家便利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原始职责分工文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单位出具的职务证明材料。

3、“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基本证据包括行贿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会议记录、合同、请示报告、财物凭证等书证;笔记鉴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三)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主观故意

要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动机、是否认识到他人交付的财物与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关联性等情况,基本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行贿人供述、利用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证言、其他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

(四)社会风险性的评估与审查

要查明犯罪嫌疑人犯罪前的行为表现,犯罪的情节、手段、数额、次数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基本证据包括:

(1)证明前科劣迹、累犯等情节的判决书、释放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2)证明自首、坦白等情节的案发、侦破、抓获经过、犯罪嫌疑人供述等;

(3)证明立功情节的立案决定书、判决书、情况说明等;

(4)证明与他人串供毁证、订立攻守同盟等情况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贿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

(5)证明行贿人及其他受贿共犯到案情况的案发经过、情况说明等;

(6)证明退赃或亲友代为退赃情况的扣押笔录、清单、代管款收据等;

(7)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8)重大疾病、女性犯罪嫌疑人怀孕、哺乳的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

显示全部

收起

最新文章

热门推荐

最新更新 | 文章排行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0040864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