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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种电影统一进口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10:13阅读:
关于加强特种电影统一进口管理的通知 2004年2月14日 广影字〔2004〕第067号 【发布时间】:2004年02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厅)、文化厅(局),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科研所:近年来我国特种电影(如3D立体电影、IMAX巨幕、球幕、环幕及动感等非常规电影)发展较快,引进的境外特种电影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为规范管

关于加强特种电影统一进口管理的通知

2004214日 广影字〔2004〕第067

【发布时间】:200402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厅)、文化厅(局),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科研所:近年来我国特种电影(如3D立体电影、IMAX巨幕、球幕、环幕及动感等非常规电影)发展较快,引进的境外特种电影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为规范管理,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目前进口特种电影的审查、管理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广电总局指定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独家经营电影进口业务。特种电影的进口也由进出口公司统一办理。今后全国各放映单位凡需进口的特种电影应统一向进出口公司提出送审报告,经进出口公司初审后,按照进口故事片的程序报送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影片审查通过后,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未经审查通过、未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一律不得进口、发行和放映。二、凡引进的特种电影,送审单位需向进出口公司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如果特种电影系IMAX巨幕等故事片,则需向进出口公司上缴总票房的7%分成收入,用于扶持农村电影、儿童电影和科教电影的发展以及进口影片的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三、此《通知》颁发后,原广电部电影事业管理局《关于委托中国电影科研所代审特种电影影片的通知》(电字(97)第522号)即不再执行,但考虑到中国电影科研所从事特种电影研究与开发多年,具有相关专业人才与经验,可请其委派专家参与审查各类特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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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种电影统一进口管理的通知(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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